李大立:不合理的制度 不公平的选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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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大立:不合理的制度 不公平的选举

作者:李大立


【大纪元10月10日讯】九月十二日香港第三届立法会选举,香港人再次缔造历史,投票率高达55.63%,比老牌民主国家美国大选还要高,向全世界彰显了香港人的成熟理智和民主意识,给了北京那些贬低“香港是经济城市”,“香港人不具备普选条件”的无知共干一记响亮的耳光。

对于这次选举过程的报导,选情的分析以及新一届立法会的政治动向,香港报章包括贵刋在内都已发表了许多详实的评论文章,本文仅就香港目前的选举制度发表评论如下,供广大读者指正:

一,“功能组别选举”是个假民主的怪胎。

这次立法会选举,北京共干形容说是香港有史以来最民主的选举,言下之意,北大人容许将地区直选议席由上届24席增至本届30席已经是对香港人的浩荡皇恩,但是,他们极力维持的“功能组别选举”仍然占全体立法会议席一半的30席。并且在四月份“人大释法”强横地否决O七O八双普选的时候,满顸地规定今后立法会选举议席分配不变,毫不羞耻地以“循序不进”取代向全世界庄严宣布过的“循序渐进”,企图以“功能组别选举”这个假民主的怪胎来阻挡香港的民主步伐。那么,就让我们看看这个所谓“功能组别选举”到底是什么东西?

接近180万人投票选举30名地区直选议员,每个当选议员平均要取得将近6万选票;而另外30个“功能组别选举”议席里面,只有9个界别使用一人一票的选举方式,其余21个界别竟然以公司、商会或工会作为投票单位。更有甚者,30个“功能组别”里竟然有11个组别是只有一个人报名参选而自动当选的,几乎占全体立法会议席的1/5,这不能不说是世界级的选举笑话!余下的19个功能组别选举,只有10多万人投票,一些组别只有几百人投票选举,其中有4个当选议员得票竟然少于3OO票,最少的一个只得到267票便已当选,比董建华的800人小圈子选举还不如。这10多万特殊选民有权决定立法会一半的议席,并且每人同时拥有地区直选和功能组别两张选票,成为了选举中的特权阶层,岂不是对参加地区直选的近180万人的一个极大的侮辱?北京共干和董建华以及香港的土共有何面目奢谈“公平、公正”!

再看看“功能组别选举”的参选人是如何对待界别利益和社会利益的:为了宠络选民,不少功能组别参选人在竞选时打出的政纲,不惜牺牲社会公众利益以满足小圈子界别利益。比如法律界有候选人提出恢复楼宇买卖律师费划一收费,而这种划一收费,正是因为公认有违市场竞争,且对进行中小楼宇买卖的低下阶层不公平而取消的。还有候选人提出征收楼宇买卖律师附加费,作为律师公会赔偿基金,支付因某些同行疏忽责任造成客户损失时的赔偿费,律师出错为何要客户集体负担赔偿?又比如保险界有候选人提出买保险可以扣税,如果各行各业的商业活动都可以扣税,请问政府税收从何而来?如此等等,都是以损害全体香港人的社会利益,满足小圈子界别利益为前提的。立法会不是工会、商会和专业协会。我们做为一个选民有权要问:为什么要为这些敢于赤裸裸的损害公众利益的人建造一条进入立法会的特殊渠道?这样的“功能组别选举”对全体香港人的公众利益有何好处?

北京共干坚持保留“功能组别选举”的藉口是“保持均衡参与”,其实,这只是与世界民主潮流,甚至是与现代社会生活完全脱节的井蛙之见。众所周知,随着社会的文明进步,民众的专业知识日益广泛和多元化,各种社会功能之间的融合和协调日趋增加,选民的文明素质日益提高,在全民普选中选出具有各行各业专业知识的人才毫不困难,西方民主国家的全民普选证实了这一点。

二,“比例代表制”是北京对付民主派的法宝。

根据港府的公告,所谓“比例代表制”是以候选人名单为单位参选,多于一人的名单由参选人自行按优先次序排列,每张名单按所得选票取得议席,余下的议席将依次分配给获最大选票余额的名单。这种选举方法,在西方国家极为罕见。在香港,则是在97年回归后北京一手扶植的“临时立法会”炮制出来的,当时因为民主派杯葛临时立法会,才得以有机会通过。

这种选举制度,是一种打着“公平、公正”旗号,专门为得票率较低、而又能够通过严密的组织实行“配票”的单一派别的一方,不公正地获得较得票率多的议席而设计的。它逼使得票率较高、但是派别较多,组织松散难以“配票”的一方浪费极大的票源,从而取得远比得票率少得多的议席。可见这种选举制度貌似公平,实质上极不公平,我们有理由怀疑这是北京针对香港的实际情况度身订造的阴谋。

让我们看看这次选举的结果:港岛区杨森、李柱铭名单得票131,788,比马力、蔡素玉名单的74,659票多出近倍,结果是各得两席。杨李名单两人均以“足额票数”59,016票当选,结果多出了13,756票全部作废,浪费了大量的票源;而马蔡名单仅马力以“足额票数”当选,蔡素玉仅得15,643余额票即已经当选。杨李和余若薇、何秀兰两张名单共得205,632票,平均每人得51,408票,比马力和蔡素玉平均得票多出14,078票,但是结果却是蔡素玉当选,而何秀兰落选。如果杨李和余何合作一张名单,则何秀兰当选,而蔡素玉落选。可见这种选举制度明显有利于单一派别的一方。

再看看全香港的情况,泛民主派得票率62.44%,但是却只得到60席中的25席,只占41.67%,两者极不相称。又比如,号称立法会第二大党的自由党,拥有10个议席,总共才获得118,997票,还不及“郑大班”和“长毛”两个人的选票多。这里除了因为“功能组别选举”冲淡了地区直选的结果之外,“比例代表制”的倾向性不容忽视。

为何大家都用同一种选举制度,会对其中一方不公平呢?原因就在于在这种选举制度下,当选议员的得票差距极大。他们之中有一些是以“足额票数”当选的,这个“足额票数”就是该区的有效票数除以该区的议席数,全港5个选区,从56,923到61,572票数不等,属于高票当选。而另外一部分当选议员则是“最大余额”当选的,换言之则是“非足额票数”当选,其中得余额票最少的当选议员,仅得15,643票(蔡素玉),两者相差悬殊。如果一方以“足额票数”当选的议员多,而另一方以“非足额票数”当选的议员多,选举结果就明显对前者不公平。

在地区直选中全部足额票数 (即第一轮) 当选的16人当中,泛民主派共占10人,而民建联、工联会仅占4人。在非足额票数(即第二轮)当选的14人当中,泛民主派占8人,而民建联、工联会占5人。但是在这14个人当中,票数最多,即接近“足额票数”的当选人,都是泛民主派成员。比如:梁国雄60,925票,李华明56,408票、梁家杰56,19票……;而最少票者,大多是民建联、工联会。比如:蔡素玉15,643票、李国英33,862票……。如此一来,一出一进,此消彼长,泛民主派和民建联、工联会双双所得的票数和所得的议席就不成比例了。 如果采用“多议席单票制”结果就会完全不同。比如,港岛选区要从16个候选人中选出6人,选票列出全部16个候选人名单,每张选票可选其中6人,少于或等于6人者有效,超过6人者无效。依照港岛区今次的选票分布,则肯定何秀兰当选而蔡素玉落选。这是世界上公认的最直接最准确反映民意的选举方法,在香港却被弃置不用,里面肯定有什么不可告人的秘密。

为什么在同样的民意基础上,同样的选票分配上,会有不同的结果呢?从此,不是可以很清楚地看出,目前香港的的选举制度是否科学?是否公平?是否合理?

因此,笔者认为,在本届立法会选举之前,泛民主派没有充分认识到原来的选举制度的不科学,不公平和不合理,没有在立法会里对“比例代表制”质疑,已经犯了大错,对不起广大支持他们的选民。如果有可能和必要,在争取到全面普选之前,首先应该在立法会里提出动议,将“比例代表制”改为较为合理的“多议席单票制”,让选举反映民意,为香港的民主发展扫除北京设置的障碍。

(笔者注:该文略有删节刋载于香港“争鸣”杂志04年10月号,此处是全文)


(http://www.dajiyuan.com)

10/10/2004 5:41:18 PM

本文网址: http://www.epochtimes.com/gb/4/10/10/n686063.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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