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权征文】为何「冤死不告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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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权征文】为何「冤死不告状」

作者:连晨


【大纪元10月14日讯】中国老百姓历来有「畏讼」的传统,这一传统几千年延续下来,被概括为这样一句话:「冤死不告状」。按理,一个人的权益受到了侵害,到法院讨公道,是再自然不过的一件事。但中国老百姓通常却不走这一「阳光大道」,反而选一些崎岖的小路,比如找行政长官,找相关组织,找当地一些有威望的人,从中斡旋调解。这种斡旋调解的结果即便缺乏公正,使原本受损害的一方不仅没有讨回公道,有时反而雪上加霜──进一步受到伤害,当事人也往往「认」了。这是为甚么?

最近我看到一篇文章,其中谈到一位科学家用小白鼠做的一个实验,使我豁然有了答案。实验是这样的:

科学家把一群小白鼠分成甲、乙两组,然后分别电击它们。甲组的小白鼠受电击后,立刻跳过一道矮墙,奔向广场另一端的小门,穿门而逃。乙组的小白鼠在受电击后,同样也立刻翻过矮墙,奔向广场另一端的小门,可是小门不开,因为那里是一个画上去的假门,是打不开的。可是小白鼠不知情,它们一直撞击小门,有些撞得精疲力尽,有些甚至撞得昏死过去。过一段时间之后,再做第二次实验,甲、乙两组所有的反应跟上一次完全一样。但在如此这般做了若干次之后,科学家再做实验,甲、乙两组的反应出现了明显的不同:甲组小白鼠受电击后,照样的立刻翻过矮墙,奔向广场一端的小门,穿门而逃。可是乙组的小白鼠在遭受电击之后,却不再有任何反应,不再跳过矮墙,也不再奔到广场另一端,它们趴在地上,无奈地承受电击,不再做徒劳的挣扎。

这个实验让我浮想联翩,让我悟到中国老百姓「冤死不告状」的一些深层原因。

我们知道,法院本是社会公正的堡垒和防线,是人们解决纷争、维护个人合法权益、寻求正义的手段。一个人在自身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虽然有多种解决的方法和途径。但当他穷尽了个人力所能及的各种方法,甚至找到相关组织出面解决仍讨不到公道时,到法院打官司就成了最后也最关键的选择。可是在现实生活中,无论是人身还是财产受到不法侵犯的人(尤其是无权无势的普通老百姓),通过打官司讨公道的并不多,大多数人对于不是过于严重的伤害或侵害,往往是一忍了之或不了了之;而那些受到巨大伤害或侵害,实在忍无可忍,不得不通过打官司讨公道的人,推开法院的大门,鼓足勇气走上法庭,得到的又是甚么呢?

我们来看一个例子:

受辱救助站

2003年9月,陕西铜川的王建国和严小艾(化名)夫妇,来到广西南宁寻找生机。他们的理想是在家乡以外的地方开一个卖凉粉的小店。王建国说,在来南宁的火车上,装在严小艾身上仅有的一些钱被偷走了。无奈之下,两人前往南宁市救助站。此前他们早已获知,收容遣送站已经改为救助站,接收遇到生存困境、主动寻求帮助的人。「与以前的收容站比,现在很安全。」两个人就这么想。

事情发生在9月14日深夜,他们来救助站的第五天。

按照救助规定,女性受助人员必须由女性工作人员负责管理,特别是晚上查房。这些规定条款被放大制作后,挂在救助站一面主要的墙上。

同样按照规定,保安不能介入对救助人员的管理,更不能替代管理人员夜间查房。这一切的规定,在当时的南宁救助站似乎形同虚设。时任南宁救助站站长的卓铭佳承认,「按照规定,晚上查房必须由两名值班干部和一名保安一起去,但当晚值班干部疏忽大意,只让保安一个人去了。」

这个叫马兴发的保安,就这样在凌晨时分走进了14号房间。严小艾住在下铺,保安迳直来到她床边。他捂住了严小艾的嘴:「别喊,不然掐死你。」同样的话,丢给了两位惊慌失措的同屋人。对严小艾的身体进行了持续10分钟的摸弄后,保安离开。

惊恐中的严小艾冲到门边想锁上门,却发现门从里面根本锁不上。

过了一会儿,严小艾又听到了上楼的脚步───那个保安又来了。严小艾挣扎著缩到床角,又被强行拉了出来。她央求:「我已经40岁了,孩子也大了,我男人还在楼下呢,放过我吧!」保安没有被打动,一边说著脏话,一边将手指粗暴地插入严小艾下身。

天亮时分,保安第三次来到房间,以同样方式对严小艾进行了长达半小时的蹂躏。严小艾下身严重出血。

从去年9月在救助站遭遇猥亵至今,严小艾和爱人王建国长期漂泊在广西南宁。在这个伤害了他们的地方,眼泪、下跪、嘶喊和法律,都没有让身心脆弱的严小艾得到精神和医疗上的彻底抚慰。目光决绝、精神失常的严小艾现在只会讲一句话:「我没有犯法!」这是她对身外世界的惟一回应。

小便从她的裤腿里流了下来,还伴著血。严小艾全然无觉地被王建国领著,走在回旅馆的路上。一位走在身后的老人看到了,跑上去骂王建国:你看看你老婆都这样了。

王建国慌忙中买了一些卫生用品。回到宾馆,帮严小艾脱下鞋子,鞋里已被鲜血染红。拿著鞋,王建国难过地蹲在地上。

这是在6月13日的北京市昌平区。距离严小艾在广西南宁市救助站被保安猥亵整整9个月。9个月时间,严小艾已从当初轻度的情绪反应,变成了一个在常人眼中不折不扣的精神病人。

显然,严小艾正在自己的世界里,而且那一定是个紧张的世界。她抱紧双腿缩在床上,目光呆滞,对眼前晃动的人影没有感觉。「我没有犯法!我没有犯法!」她嘴里突然发出的清脆声音,在安静的空气里让人不禁会打个冷颤。(《南方周末》驻京记者赵凌,2004-07-01)

看了上面的报导,我不知如何形容自己内心的悲愤。我悲愤的不仅仅是严小艾在一个被冠以「救助站」的魔窟里的遭遇,我的悲愤还源于:一个被辱女子遭遇不幸之后的「遭遇」。请接著往下看:

1800元返乡

王建国用头猛烈地撞击房间的铁门,他要求见领导、要求报警───在得知事发的当天早上。下午4时,救助站党委书记李雪华露面。王建国说,当时李雪华态度非常好,恨不得要跪下,对比自己年轻的王建国一声一声「大哥大哥」地叫著。李雪华的态度打动了他们,「你们不要生气,我们一定会处理此事。」

一位副站长这样劝王建国,「手插在里面,不算强奸,别说一次,就是十次八次都不算啥。只要你们不报案,不告诉记者,你们提出的任何要求我们都答应。」

他们被安排至民政局下属的军供大厦住下。进房后王建国看到房间有电话,便答应住下来。救助站提出提供两张次日回陕西的车票和100元途中生活补助。

李雪华对本报记者说,事发后他一直主张和鼓励王建国报案,但遭到王的拒绝。

王建国说,这是谎言。当时救助站一行人一走,他马上拿起电话报警,电话却打不出去。总台说,「上面有话,你们的房间不能打。」王建国试图上街打电话报案,也被门口保安拦住。一次好不容易跑出去,手刚伸出去拿电话亭的电话机,就被突然赶来的几个人压倒在地。严小艾也被反扭著送回了宾馆。

现任南宁救助站站长的李雪华否认了这一说法。他说,电话只是没有开通,因为王严二人是救助对象,救助站不能负担其额外电话费用。保安阻拦并非限制自由,也是考虑到两人在广西人生地不熟,只是建议其少出门。

而军供大厦总台工作人员告诉本报记者,和长途电话不同,市内电话根本无需申请开通,而是自然开通。

王建国说,猥亵事发之后,严小艾开始的表现并不很激烈,就是不说话,光哭。李雪华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也承认,离开救助站时,严小艾神智清醒。她还说,不要对那个保安处理太狠,他还年轻。

在李雪华和南宁市保安公司经理冯绍淇的劝说下,王建国同意离开南宁,并接受1800元的补偿。其中保安公司提供1000元,救助站给付800元。当时双方保证此事就此了结。

临行前夜,冯经理和其妻子前往军供大厦看望王严二人。听完事情的详细经过后,冯绍淇表现得也很生气。他的妻子在卫生间看过严小艾下身的伤后,抱著严小艾哭了半个小时,说这简直不是人干的事。

当晚,冯经理夫妇到街上买了很多吃的和营养品给严小艾,离开宾馆已经凌晨一点。王建国说,那一天他心里挺感动,觉得领导能做到这一步也不容易。

9月17日,王建国携严小艾离开了南宁───这个来时带给他们憧憬、走时却伤痕累累的地方。他们走得很心酸,一是直到离开,都不知道那个保安是谁;二是没有机会报案。最让人担心的是严小艾身心俱损,下身持续流血难止,而且她越来越沉默,一天都说不上一句话。

王建国心想,离开南宁过些日子,严小艾应该能好起来。然而未曾预料的是,事情却越来越糟糕,越来越复杂,越来越痛苦和屈辱。

变脸和谎言

严小艾的精神并没有想当然地好转起来。离开南宁后的一个月里,王建国晚上经常被严小艾的尖叫惊醒。严小艾会突然指著门说,门外有人!

王建国难过地意识到,严小艾的精神真的出了问题。

2003年10月17日,王建国和严小艾再度来到南宁。目的只有一个:让救助站赶紧给严小艾看病。

但这一次气氛完全变了,这让王建国始料未及。一张张曾经极度真诚的脸,突然间变得「那么恶」。

在火车站,保安公司经理冯绍淇和王建国见面。冯绍淇说,你怎么又来了?事情不是已经解决了吗?王建国说,严小艾病情加重,给看看病吧。冯绍淇说,看病不是我的事。王建国追问保安的名字,冯绍淇说,人已经被开除,连档案我都烧了。王建国气愤难当,说你们这样我就去告。曾经为严小艾的遭遇动情的冯绍淇突然翻脸,「你去告,告诉你阻力大著呢!一,你是外地人;二,这事已经给钱了;三,打官司拖死你。」

王建国六神无主来到南宁市信访局。信访局接待人员听后感到震惊,让其到公安局报案。10月20日,王建国到南宁市公安局长岗派出所报案,公安受理。当时公安人员诧异:「这么大的事怎么现在才报?」一星期后,公安机关将保安马兴发抓获。20岁的马兴发对所犯事实供认不讳。

10月23日,在南宁市信访局的协调下,救助站书记李雪华和保安公司经理冯绍淇一同来到信访局。严小艾一见到李雪华,突然钻到信访局后面院子的水管下面,惊叫不止,小便失禁。王建国说,就是从那一刻起,严小艾大小便开始失禁至今。

今年6月16日,改任南宁市救助站站长一职的李雪华也同样描述了当时的场景。他说,一看就是装的,一个精神病还能认出我来?救助站一位科长也对记者说,严小艾是个40多岁的人了,甚么没经历过,那几下子就成了精神病。谁信?

新华社记者王勉、张周来接到群众举报后,经过调查率先报导此事。新华社的报导发表后,中央有关领导作出批示。

迫于压力,2003年10月24日,救助站终于把严小艾送进南宁第五人民医院(记者注:精神病专科医院)治疗。

入院3天后,新华社记者王勉曾前去探望。他回忆,当时严小艾表情木然,总在说,「我怕,我怕……床边有人站」,说著说著就哭起来。

经过几次专家会诊、专业测试,严小艾被诊断处于重度抑郁状态和中度焦虑状态,心理状态重度异常。随后,南宁市公安局委托广西龙泉山医院对严小艾作精神疾病司法鉴定,结论为:情绪反应,并肯定情绪反应与被猥亵有因果关系。

王建国和新华社记者都表示,入院之初,医院的态度还比较好,也向王建国通报治疗的情况。但到后来,态度起了微妙的变化。

住院不到一个月,医院唐副院长通知王建国,要严小艾出院,理由是病情好转、拖欠医药费───救助站已经拒绝支付医疗费。无奈之下严小艾11月24日出院。

2004年6月17日,本报记者向南宁第五人民医院唐副院长询问严小艾当时的真实诊断。唐副院长做出回忆的表情慢慢地说:严小艾这个事我听说过,但具体情况确实一点都不知道。

出院后,严小艾转为门诊治疗。医生叮嘱,无论如何不能断药。于是王建国靠从救助站要钱买药。要钱的过程并不容易,严小艾的药物治疗也因此时断时续。

2003年12月18日,严小艾又断药了。王建国给救助站站长卓铭佳打电话,卓铭佳回答:一天两天不吃药不要紧。之后,严小艾的门诊治疗彻底被迫终止。

12月27日,上海新民周刊记者杨江赴南宁调查。救助站为处理严小艾一事专门聘请的李技江律师告诉他,我们已经安顿好严小艾。遗憾的是,当时严小艾就在杨江记者身边,已经两顿未食,「她眼中充满恐惧,手里紧紧攥著一块石头」。

三次下跪

为了给严小艾看病,王建国跑遍南宁「所有能找的地方」,这是一个机械枯燥、简单重复的链条,市政府、信访局、妇联、人大、救助站等等,王建国和严小艾像皮球一样,在这个圈子里被来回传递。仅各个部门互相开具的介绍信就是一沓。

所有最终的指向是南宁救助站的上级管理单位───南宁市民政局。而这里成为带给王建国和严小艾屈辱最深的地方。王建国说,他曾三次向民政局局长徐邦兴下跪。最后一次是今年3月24日。徐邦兴让其离开,王建国不肯,徐邦兴随后拨了110。当派出所人员著警服出现在严小艾面前时,严小艾当即病情发作。她嘶喊而出的就是如今反覆说起的那句话:「我没有犯法!」

2004年6月17日,徐邦兴以「我并不了解严小艾的事」为由,拒绝接受本报记者的采访。

此次「110事件」给了严小艾巨大刺激。从那一天起,王建国说受到惊吓的严小艾病情开始真正恶化。他们之间连最简单的交流都不能实现。严小艾从开始的抑郁沉默变得狂躁不安,她抢小卖部的东西,骂脏话,咬人,见人就吐舌头。

2003年12月9日,严小艾作为原告向南宁市新城区法院递交起诉状,要求南宁市民政局、南宁市救助站支付医疗费、生活费等损害赔偿费用。法院不予受理,理由是「起诉人的请求属于单独提起的行政赔偿诉讼,应当以行政机关先行处理为前置条件,根据《民事诉讼法》和《行政诉讼法》的有关规定,起诉人应先行向有关行政机关申请解决,只有对行政机关的处理不服,才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广西华胜律师事务所律师梁标认为,法院不立案的理由说不过去。第一,严小艾是在救助时受到伤害,接受救助属于民事行为;第二,即使是行政诉讼,其前提也是严小艾多次向民政局申请解决无果的情况下才提起诉讼的。梁标说,再退一步,即使起诉民政局属于行政诉讼,那至少应该受理起诉救助站的请求。梁标是为严小艾提供法律援助的律师。

走投无路的王建国于2004年3月前往北京上访。他先后到过民政部、最高法院、全国妇联等等。就在他上访北京后一个月,4月14日,南宁市新城区法院突然通知,决定立案。

为何又决定立案?6月16日面对本报记者的询问,新城区法院立案庭副庭长徐立荣说,反正已经立案,问这个还有甚么意思?

也是在4月,王建国听说了保安马兴发被判3年有期徒刑的消息。判决是在2月10日作出的,但并未通知受害人参加庭审。梁标律师感到遗憾,因为这意味著严小艾失去了提出刑事附带民事赔偿的机会。

5月14日,几经艰难波折后,王建国和严小艾终于站在了南宁市新城区法院的法庭上。开庭当日众多媒体记者前往,法院临时决定不公开审理。严小艾的诉讼请求非常简单,要求民政局、救助站、保安服务总公司三被告赔偿人身损害损失14600元并向严道歉。

之前梁标律师向法院提出对严小艾进行精神病鉴定申请。但因无力承担鉴定费用,最终无奈放弃。

三被告的法庭答辩理由非常一致,将责任全部指向保安马兴发,认为这是其个人行为而非职务行为。救助站还认为,「原告以自己得精神病为由无理取闹,完全是为达到其不良目的。」

颠沛流离的日子

在南宁讨要说法的漫长时间,是他们风餐露宿的苦难漂泊。他们在寒冬穿著单薄衣服露宿过街头,在垃圾箱里寻找食物,被民政局安排住在偏远的监狱附近的旅馆,整幢楼就他们的房间亮著灯,因没钱坐车到市区上访,从早上7点走到中午。

火车站附近的菜市场里,问起严小艾几乎每个摊主都知道。他们记得这两人蹲在地上剥丢掉的烂芒果吃,两个人的手全是黄的。

颠沛流离的日子让严小艾病情严重恶化。南国早报记者曾见到站在新城区法院门口的严小艾逢人就礼貌地鞠躬:「阿姨好!叔叔好!」

严小艾有时候会因饿而发病。一次她看到了卖烤羊肉的,说要「吃肉肉」,王建国当时身无分文。严小艾突然暴躁起来,狠狠咬住王建国右小臂,血一下就流了出来。卖烤羊肉的人当时吓呆了,慌忙送给他们几串。

5月24日,新城区法院作出一审判决:由南宁市救助站、南宁市保安服务总公司新城分公司预付严小艾医疗费1000元。南宁市民政局不承担责任。

独立主审法官王志坚对本报记者说,也只能这么判了。至于所谓预付,王志坚解释,就是先付1000元,如果严小艾在继续治疗过程中费用超出这一数目,可以再提起诉讼索要。

王志坚进一步解释,这个判决和严小艾是不是精神病没有关系。因为原告没有提出精神损害赔偿,也没有提供严小艾患精神病的依据。

梁标律师对这一解释也表示认同。他说,当初没有提精神损害赔偿就是因为当事人没钱做精神病鉴定。

王建国和严小艾再度来京寻求法律援助。目前由中国政法大学部份学生接济生活,并帮助募集钱款治病。8000元的住院治疗费对很多人来说都并非易事,几个年轻的大学生焦头烂额,但仍在作最后努力。

这就是一个普通人在遭遇了非法侵害后所经历的更加非人的「遭遇」。然而这样的事在中国并不是个别现象,打七、八年官司,甚至打一、二十年官司讨不到公道的人在中国数量之多举世罕见。于是久而久之,中国普通百姓便把到法院打官司视为畏途,于是有越来越多的小百姓在受到伤害后,便一忍再忍,宁冤死也不告状。

法院本是社会公正的堡垒和防线,是人们解决纠纷、寻求正义的最后手段。以前文所引小白鼠实验为例,社会不公无异于对人是一种「电击」,打官司就是人们在遭受「电击」之后寻求补偿的正义之门。这扇「门」如果过于难进,或者进去之后得到的仍是不公(这真如同是遭受了又一次「电击」),久而久之,通过这扇「门」来寻求公正的人就会锐减。

我们社会有权有势的那部份人,多像实验里甲组的小白鼠,他们遭遇「电击」后,能迅速通过「正义之门」寻求到补偿,且对「电击」他们的人给以严惩;我们社会无权无势的那部份人,多像乙组的小白鼠,他们遭遇「电击」后,要么撞不开「门」,要么撞开「门」后,遭遇的是另一通「电击」。

呜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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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4/2004 9:06:42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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