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纪元10月27日讯】看了今天大纪元等网络传媒刊出的有关杜导斌在看守所坐牢情况的这篇「杜导斌的狱中札记」,本人很感兴趣。因为本人在89年六四之后,也曾在某省看守所被关押数月,因此自然忍不住会想对比一下如今杜导斌在看守所的待遇是不是和本人当时的还差不多,对比一下杜导斌先生在自愿「陪刘荻」坐牢时和我们那一代人可能相同可能不同的心路历程。
首先、我不知道是作者「曾仁全」的笔误还是甚么,显然文中所谓「孝感市第一看守所第36号监狱」的说法是不正确的,因为在大陆司法体制下,「监狱」和「看守所」完全是两个不同性质的地方,「看守所」之下只可能有「监号」(俗称「号子」),却绝不可能有「监狱」----至于「这个36号监狱以前常用来关押「政治犯」,——曾经关过「反革命分子」及法轮功人员」云云则明显不足为信,因为在同一个看守所内,政治犯平时一般都是在不同监号分散关押的,只有类似秦城监狱那样的专门政治犯监狱,或者某次大规模镇压后政治犯太多的情况,才可能出现甚么「常用来关押政治犯的监号」。
其次、十五年过去了,但中国看守所的状况还是一如既往地差:同样是十多个人挤在同一间号子里(我那时和13个刑事犯一起),同样早、中、晚餐没油水且吃不饱(但现在量增加到了「九两」,多了一两,也算一种进步:))。。。反而「加餐」的方式质量似乎大不如前了:我那时每半个月还有一次免费的油水很足的粉蒸肉可吃,每周还可以自己花钱买一次油水到处滴的红烧肉,甚至逢年过节还可以买吃到肚子发胀的月饼甚么的。。。但如今看守所里居然不仅没有免费的加餐大肉好吃,犯人反而不得不去高价购买看守所提供的显然经过克扣、更没有几分油水的「点菜」?!或许对犯人伙食的克扣也算是十五年来中国社会更加腐化的一个缩影吧。
第三、所谓「是杜导斌的思想观念潜移默化地引起了监管人员的「共鸣」,他才在监狱的后四五个月没有「受苦」。。。」这样的说法几乎可以肯定是不正确的,因为本人十五年前被关押时,同样基本没有「受苦」、同样受了一些特殊「照顾」,但本人却实在没有多少机会去「靠自己「独特」的思想观点「打动」了监管人员」(坐过牢的人都知道,这种机会不仅不可能很多,而且单个监管人员事实上没有很多重大待遇改善的决定权)----尤其是同样刚进去,因为「监管干部事先对狱头有过交待」,所以本人也和杜导斌一样始终「一直不曾挨过打骂折磨」。。。这一事实本身就说明在大陆,那些重要政治犯本身从刚坐牢起,就可能受到一些和一般刑事犯不同的特殊「照顾」。这其实完全出自有关当局以及狱方担心政治犯遭到打骂万一出了事,对上对外都不好交代的那种微妙心理;另外作为普通管教人员来说,他们也犯不著去得罪一个将来说不定甚么时候就会被平反的政治犯不是?因此在这种情况下,说我和杜导斌这样的政治犯本身一进去就不知不觉成了「特殊犯人」,自然会多少受到一些特殊「关怀」,其实也并不为过----这和政治犯本身对管教人员的政治启蒙、思想感化是否成功其实是没有甚么关系的,也不值得作为自己出狱后炫耀的理由。
第四、「开始几批犯人中,还有几个判有死刑或死缓的,也许是活著的日子不多了的缘故,在号子里么三喝四,要吃要喝,动不动就打人。。。」----这种情况我感到有些奇怪:因为大陆看守所凡是判死刑或死缓的犯人,都是要专门钉上手铐脚镣(死缓犯人可不必钉手铐),关入「死刑号」由一些指定的普通刑事犯专门监视照顾的(尤其是死刑犯,要24小时有人「伺候」,担心他自杀或发狂)。。。而且考虑到死刑犯的特殊危险性,把杜导斌这样重要的政治犯和他们关在一起,也是会额外给狱方增加一层风险和负担的。所以老实说我怀疑这里是不是作者自己搞错了?杜导斌真的曾经和「判有死刑或死缓的」的犯人关在同一间号子里了么?
第五、也是我看了这篇「狱中札记」最想评论的,就是「杜导斌也就顺里成章的成了「狱头」,再加上与监管干部混的熟悉了,进来的人几乎都由杜导斌「挑选」,他挑选的几乎都是经济犯罪的人员,挑选经济犯罪人员,杜导斌是有他精明的考虑的,因?这些经济犯罪的人员大多数是官员或是经商人员,栽了「跟头」才被迫进来的,家里的经济条件都很不错,送钱送物自然也就大方一些,杜导斌能同时「享用」,跟著「占光」,所以他出来的时候,身体不仅没瘦,而是长的白胖白胖了。」这一段----
我本人15年前坐牢时,虽然大陆的贪污受贿经济犯罪还远没有现在这么猖獗,但在看守所中已经可以看出一些苗头了:正如这一段所说,「经济犯罪的人员大多数是官员或是经商人员,栽了「跟头」才被迫进来的,家里的经济条件都很不错,送钱送物自然也就大方一些」,所以他们这些人往往都可以得到管教人员甚至狱方的一些特殊照顾,甚至在很多情况下取代了中国监狱传统的「杀人抢劫犯」作了一个号子的「狱头」。。。我当时所关的第一个号子,就刚好有这么一位前官员(好像是个「处长」还是「科长」),他本人虽然从不动手打犯人,但由于某位管教干部的喜欢,也被指定作了我们这个号子的「狱头」,而他对待本人也还是很尊重的,每次「分饭」(号子中欺负人的规矩,每次饭来了都要重新分,地位越高的越多分,地位低的就只能得到规定饭量的一半左右),也从来给本人分得够多。。。但最后我恰恰就是和这么一个家伙发生了强烈的冲突,因为我极其看不惯他在伪善的一套「平等」之下,对那些地位低的同好犯人的克扣和欺负。事实上我反感这类贪污受贿犯要大大甚于反感普通刑事犯,因为他们搜刮了太多人民财产,进来后却还可以获得比普通犯人更高的地位!----后来由于我和此人对著干,始终护著他的分管我们这个号子的管教就把我调到另一间关押了很多剽悍刑事犯,号称打人特别凶的号子去,大概是想给我穿点小鞋吧。。。可是恰恰在那个很「凶」的号子里,我不仅没有受到半点虐待,反而成了那些剽悍刑事犯们充分尊重甚至照顾的对象----因为这些人本能地感觉得到:类似我这样并非和他们同样原因进来的「大学生」,所牺牲自己争取的那种理想,其实对他们这些社会最底层来说同样十分重要,他们不能不由衷佩服一个为了看不见的别人而不是为了自己或者自己朋友自愿坐牢的人。
但如果这篇「狱中札记」作者在这里所写的内容不错的话,那么同样坐牢的杜导斌先生自己,在面对那些中国人最有理由厌恶、愤恨之经济犯罪份子的问题上,却很遗憾地采取了一种和自己平时立场截然相反的自私投机态度----老杜在狱中不仅一点没有看不惯这些社会蛀虫,反而利用自己的「狱头」权利,「精明」地挑选这些贪污腐败分子和自己同号,好同样沾一份这些人贪污受贿后「家里的经济条件都很不错,送钱送物自然也就大方一些」的光!!----尤其是在这里杜导斌居然还「能同时「享用」,跟著「占光」」。。。这就等于他自己在利用自己「狱头」的特殊地位,自觉不自觉揩其他犯人的油,享受自己本不该享受的同犯钱物了,怪不得「他出来的时候,身体不仅没瘦,而是长的白胖白胖了」!(另外这一段也说明:那些贪污受贿分子根本无需「思想观念潜移默化地引起了监管人员的「共鸣」」,也一样可以享受看守所里的特殊待遇)
请注意我在这里不是指责杜导斌在被关押期间,应该表现得像个圣人,坚决不利用「职权」揩其他犯人的油,坚决和他平时似乎很痛恨的那些经济犯罪份子划清界限。。。事实上看守所的痛苦决非一般人所想像,一个人被关押在那里,对生活的需要往往都会只剩下「如何让自己吃饱」这样一些本能的东西,我们又怎么能要求杜导斌先生在狱中放著自己的肚子不顾,却去毫无必要地在那里去和甚么「贪官污吏」坚决划清界限呢?
但类似这类狱中生活的迫不得已、委曲求全,每一个真正的忧国忧民人士出狱后,都多少应该为此感到屈辱、羞愧才是----因为在自己明知那些经济犯罪份子狱中相比其他犯人「好生活」实乃他们贪污腐败、为非作歹剩余资源的情况下,自己不得不为了个人私利选择和这些人事实合作,共同沾腐败之光,这本身显然不是一件值得曾整天抨击中国腐败、甚至部份因此而坐牢的民主人士出狱后面对公众炫耀自己「本事」的好事情!----所以,当我看到这篇杜导斌「狱中札记」最后这段多少有些自鸣得意内容时,就忍不住张大了自己的嘴巴:这像是杜导斌先生的所作所为所言么?如果我们每个人都觉得在某种特殊情况下为了自己的一己私利可以去和事实上的贪污腐败同流合污、共同揩油,而且事后不以为耻、反以为荣,那么我们平时理直气壮地抨击那些大陆中共官员的贪污受贿、徇情枉法,是不是也很有些言不由衷、底气不足了呢?!
坐牢代表一种苦难和磨练,但坐牢本身未必可以成为一种事后炫耀的政治资本----除非我们每个人都能像「秦城铁汉」刘刚先生那样,始终在狱中保持自己的气节,否则坐牢这段经历本身,其实反而或多或少地让我和杜导斌这样的人都暴露出了自己身上某种此前自己没有觉察的弱点----比如我十五年前因感到失去自由的难以忍受而违心地「配合」了专制政府的审讯;比如杜导斌先生今日因需要保证自己的狱中身体健康而去「精明」地利用贪污腐败分子为自己谋福利。。。人,也许坐过牢才知道自己是不是一块真钢!
附「杜导斌的「狱中札记」(1)」的最后一段----
「由于杜导斌「犯罪」问题的特殊性,在号子的七个半月时间里,他在后五六个月都得到从监管人员到狱头的「照顾」,后来关的时间长了,同号室的人先后都出去了,或是转到别的地方去了,杜导斌也就顺里成章的成了「狱头」,再加上与监管干部混的熟悉了,进来的人几乎都由杜导斌「挑选」,他挑选的几乎都是经济犯罪的人员,挑选经济犯罪人员,杜导斌是有他精明的考虑的,因?这些经济犯罪的人员大多数是官员或是经商人员,栽了「跟头」才被迫进来的,家里的经济条件都很不错,送钱送物自然也就大方一些,杜导斌能同时「享用」,跟著「占光」,所以他出来的时候,身体不仅没瘦,而是长的白胖白胖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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