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仁全:杜导斌的「狱中札记」(4)
旧版首页 订阅 简体 繁体 2008.12.2
首页 台湾版 香港版 评论 大陆 北美 港澳 台湾 国际 财经 科技 娱乐 体育

副刊 文化 旅游 生活 饮食 医疗 教育 连载 文学 艺术 图片 音像 移民

社区 资料 专题 网闻 论坛 贺卡 动态 天气 广告 突破封锁 投稿 关于我们
大纪元评论区主页环球好评专栏文集纪元特稿纪元社论时政评论财经评论外电评论以史为鉴新颖视角九评三退一吐为快文化学术自由广场争鸣商榷文艺娱乐编读往来感悟随笔讽刺幽默


曾仁全:杜导斌的「狱中札记」(4)

作者:曾仁全


【大纪元11月23日讯】当一个人绝望、精神崩溃时,往往会干出傻事,关了几个月后,杜导斌心情愈来愈烦躁,他叫天天不应,叫地地不明,特别是在莫少平做“不起诉”的努力失败后,他的精神彻底崩溃,他想到了自杀,他要用自杀来换醒强权者的觉悟,用自杀来证明对专制与独裁的痛恨与无奈,虽然这些想法未免太单纯,但他就是这样敢作敢当的人,并且付诸了行动,自杀时间定于2003年4月30日。

一切都准备好了,趁著放风的机会,冲过人群向墙体猛烈撞去,并且计算了用几步越过囚犯,几秒钟到达墙体,并且要形成多少冲击力才能增加惯性都做了精确的计算。

第二个工作,是要将自己的想法记录下来,留给世人看,留给儿子长大后看,让世人知道,他写文章的目的,是出于爱,是出于对国家、对民族的爱,是爱之切、责之苛,现在选择结束生命,也是爲了爱……,他不停地写,不停地将想法记录在厚厚的笔记本上,他有时候写的神采飞扬,有时候写的泪流满面,他放不下的是儿子杜红玉与妻子夏春蓉,他有愧于他们……

他的反常举动被公安安插在36号室里的密探(眼线)窥视出来了,并且悄悄地对看守人员进行了举报,看守所的领导找他进行了谈话,并在谈话的机会里派人看了他的笔记本,从此,他的一举一动都有人盯著,放风的时候都有两个人紧跟在后面。随著时间的磨练,杜导斌自杀的念头才慢慢打消。

起诉阶段,孝感市检察院爲弄不到杜导斌亲口承认的“煽动颠覆”等字眼而大伤脑筋,他们采取了一切办法想从杜导斌口中承认“煽动颠覆”的目的,要杜导斌认罪,但杜导斌矢口否认。

三月的一天,检察院又一次对杜导斌进行了提审,提审人员除赵兵、胡泽英外,还有一个年逾五十岁的妇女,赵兵等人开始并没有介绍其身份,杜导斌后来才知道她是孝感市副检察长,姓周,周检察长是从湖北省法律界的知名人士。周检察长说话很友善,思路敏捷,她对杜导斌说,他的文章她都已“拜读”,认爲杜导斌很有“水平”,奉承他又年轻,又有官职,很有前途,他们检察机关不想一棍子把人打死等等,接著话峰一转说,只要他承认了错误,承认有罪,承认其目的是爲了颠覆现政权,他们检察机关就可以做不起诉的努力,杜导斌早已知道他们葫芦里卖的什麽药,既然承认了写文章是爲了“颠覆现政权”,他们怎麽可能放过他呢?何况,这种认罪也违背他的本意和初衷,他坚定地对他们表示,他不会认罪,他的文章符合宪法规定的言论自由,没有违背刑法第105条第二款。由此,他与检察官曾有一次精彩而有趣的“对话”:

问:在墙上贴一条“打倒共产党”的标语,立即被水淋了,没有人看见,第二天早上你就揭下去撕掉了,你的行爲也已经触犯了刑法105条,构成了犯罪。

杜答:105条第二款要是按这样执行,那麽,全国的每一面墙上都得安装一架摄像机,摄下每一个人的一举一动;由于高喊“打倒共产党”的性质是一样的,所以,爲了维持法律,得给每一个人身上戴一个窃听器,做不到这一步,就是公检法的失职责任,请问,这种“法律解释”在法律上站得住脚吗?(检察官们面面相觑,答不出话来。)

问:宪法赋予了公民言论自由的权利,但这个权利必须受到宪法第51条、刑法条款和民法条款的制约,言论自由不是无限的自由,在世界上大多数国家都是这样。

杜答:这种说法本身就是错误,其一、公民的言论自由权不是宪法赋予的,而是与生俱来的天赋人权,宪法只是列举出来以示国家机器对此给予重点保护;其二、宪法条款不应受刑法、民法的约束,上位法不受下位的约束是常识,如果真的出现了这种约束,说明刑法、民法相关条款的违宪失效,而不能说明行使宪法权利者违法;其三、你们对言论自由的界限理解不正确,言论是自由的范畴,在言论的范畴之内,一切言论都是自由的,在言论的范畴之外,就没有言论自由,如果在言论的范畴之内,还要界定言论自由的范围,无论这个范围是宽是窄,都是损害言论自由,导致言论没有自由;其四,言论自由首先是保护说错话的自由,如果一个人讲的话是对的,那麽,还要宪法条文来提供什麽保护呢?

问:刑法第105条第二款是行爲罪,不论口头、书面或是其他方式捏造、借题发挥,故意歪曲,只要言论有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的故意,或是间接的故意,不需要産生后果,对后果采取放任的态度,同样可以认爲是犯了罪,与扳道叉、生産有毒有害食品的性质一样严重。

杜答:这种比喻很可笑,言论怎麽可能与扳道叉、生産有毒食品相类似呢?言论受到国际法和我国宪法的保护,扳道叉、生産有毒有害的食品是人人痛恨的现象,不受任何法律的保护。你的言论很可能根本没有人听见,听见的人未必同意你的观点,同意你观点的人未必按你所说的去做,这是风马牛不相及的两个概念。

杜导斌侃侃而谈,他将检察官们的观点反驳的一无是处。

2004年10月21日于广州

——转自《观察》(http://www.dajiyuan.com)

11/23/2004 8:42:27 AM

纪元导航主编信箱推荐给朋友打印机版
相关文章

  • 【专栏】曾仁全:污染越来越严重的文化资源(5) (2004年11月20日)
  • 【专栏】曾仁全:鲍威尔与「美国精神」 (2004年11月17日)
  • 曾仁全:吹牛不负责任的马库斯 (2004年11月17日)
  • 曾仁全:美国大选对中国人的示范 (2004年11月16日)
  • 【专栏】曾仁全:官员们过「鬼节」 (2004年11月16日)
  • 曾仁全:杜导斌的「狱中札记」(3) (2004年11月15日)
  • 【专栏】曾仁全:污染越来越严重的文化资源(4) (2004年11月12日)
  • 【专栏】曾仁全:污染越来越严重的文化资源(3) (2004年11月10日)
  • 曾仁全 :中国七大荒唐 (2004年11月1日)
  • 【专栏】曾仁全:「以人为本」口号掩饰下的矿难 (2004年11月1日)
  • 曾仁全:杜导斌的「狱中札记」(2) (2004年10月30日)
  • 杜导斌:是「被沾光」还是「沾光」? (2004年10月29日)
  • 曾仁全:新暴力浪潮与杨建利的非暴力思想 (2004年10月26日)
  • 曾仁全:杜导斌的「狱中札记」(1) (2004年10月25日)
  • 【专栏】曾仁全:民愿与民怨 (2004年10月22日)
  • 曾仁全:管中窥豹的希拉克 (2004年10月19日)
  • 曾仁全:历史给了胡温政改的契机 (2004年10月19日)
  • 【专栏】曾仁全:印尼的民主与实践 (2004年10月15日)
  • 【专栏】曾仁全:谁的「十一黄金周」? (2004年10月14日)



  • © 2000-2008 Epoch USA In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