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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从胡温上台之后,海内外一致传有“胡温新政”一说,并且对“胡温新政”持有不
同的幻想,这主要是因为胡温在SARS期间所采取的一些措施使人们的幻想产生,其实这是
胡温在中共当局掩瞒SARS的事实被暴光之后所作出的不得已的动作而已。而从胡温执政两
年多来,我们看到中国有什么新的变化了吗?我认为在对待民主、自由等方面根本就没有
改善,与江时代相比有过之而无过及。对于胡温在意识形态领域方面的控制,我们可以从
胡锦涛最近所谈到的一些有关在意识形态方面的讲话可以看出。特别是当大纪元的《九评
》出来之后,中共当局极度恐慌,骑虎难下,就连胡锦涛都承认了中共在意识形态方面的
的控制不如北韩那么有“成效”。所以,胡下令加强控制。
中共当局总是用一些“莫须有”的罪名对那些异见人士和民主自由知识分子进行打压
、抓捕、迫害,其根本原因就是为了维护中共罪恶的专制独裁政权,害怕民主、自由对中
共极权构成威胁。在那些中共所定的罪名中,常见的有“危害国家安全罪”、“泄露国家
机密罪”、“颠覆社会主义制度罪”等等,而那些被捕的人士,只不过发表一些有关对专
制政府进行建议、批判的文章,要求中共专制政权进行相应的觉醒与改革。中国有着五千
年的历史,不知经历了多少王朝?为什么那些王朝会一个个地被推翻、颠覆?因为它们的
统治已经与人民大众的利益发生了不可缓和的冲突,统治阶级的统治已经使人们无法维持
生存了,所以要反抗、要批判、要被推翻!如果这个政权得到人们的认可,是为广大人民
所接受,为人民带到和平安宁、民主自由,那么,他们就没有必要“流血牺牲”了。中共
统治中国五十多年来,中国人民所受的灾难还不够吗?难道批判一下还不行!所以,中共
对民主人士、异见人士、自由作家、记者等的逮捕和定罪,完全是一种非法的行径。“法
律”在中国已经失去了任何意义,因为中共的思想、中共的意识就是国家“大法”。胡锦
涛不是时常在说要按《宪法》办事,要维护《宪法》的权威吗?请问刘晓波、余杰他们触
犯上《宪法》的哪一条?《宪法》不是规定公民有言论、出版、结社等自由吗?胡锦涛!
中国的《宪法》在你看来,究竟是什么东西?
在前不久,中共还对著名的记者、作家师涛以“莫须有”的罪名逮捕,至今仍无音讯
。昨天,中共的特务(警察)又把刘晓波和余杰带走,现在还不知道这两位作家的情况。
这难道就是所谓的“胡温新政”?
强烈抗议中共北京当局对刘晓波、余杰的逮捕!对中共的无耻行径表示强烈谴!希望
其它民主人士、作家、记者注意安危!
2004年12月14日
(http://www.dajiyuan.com)
12/14/2004 1:50:28 PM
本文网址: http://www.epochtimes.com/gb/4/12/14/n747201.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