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安门分局:没“法轮功自焚”这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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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11月6日讯】(大纪元记者洪梅、吴涔溪采访报导)针对中共党报《北京日报》3日报导一名法轮功女子自焚疑案,星岛日报5日并声称有目击者目击现场,但记者5日采访府右街、西长安街派出所及北京天安门分局,警察皆称并无此事。

星岛日报5日报导有“目击者”说,自焚现场是中南海到天安门之间的南长街南口。并描述“该女子在现场徘徊一阵后,突然盘坐在地上,取出两个汽水瓶,将里面的液体倒在身上后点燃。由于现场没有警察执勤,几分钟后才有人带着灭火器和灭火毯赶到,但为时已晚。”

然而,目前有关自焚一案,以北京日报为消息来源,由星岛日报报导所谓的目击内容,根据记者向当地派出所警察询问皆称不知此事。


照片是11月4日拍摄的南长街南口东侧路面,看不到烧过的痕迹,现场还有施工的民工。民工表示这几天在这里施工都没看到有人自焚。(大纪元)

自焚?派出所、分局皆不知此事

记者5日首先打电话到南长街的管区府右街派出所,当地的警察表示,不知道有法轮功自焚这事儿,并表示南长街应属西长安街派出所管辖。

记者向西长安街派出所求证,当地警察表示“没这回事”,又慎重地询问出事的地点和时间,核对11月2日上午9时值班警察是否知道有自焚案例,但所里的人都称不知有此事。警察表示,若发生于南长街南口东侧便道的话,应属天安门分局管辖。

记者求证天安门分局,分局人员表示该地段属他们管辖没错,但没发生北京日报报导的这事儿,他称若是北京日报的报导,建议往北京市公安局新闻办问清楚。

北京日报工作人员:没听说

新唐人记者给北京日报社打通过电话。据悉,北京日报的工作人员回答说:这类消息我们这样的大报、党报是不会登的,没听说这个消息,你可以到我们北京日报网站去查。

本报经常联络采访北京访民的记者查询一些访民,也没有人听说这个南长街自焚的事情。经采访调查,在“自焚”现场施工的几位民工都表示这两天没看到有人自焚。

截稿时﹐大纪元还在联系星岛日报,以查询该报5日报道中“目击者向本报表示”﹑“北京警方向本报表示”所描述的内容。

中共喉舌的报导意在掩盖真相

明慧网的资深评论黎鸣强调,中共炮制自焚“新闻”掩盖不了迫害真象。他强调,自99年7.20中共和江氏集团公开迫害法轮功至今,已证实被迫害致死的法轮功学员有2776人。这么多善良无辜的修炼人被虐杀,却从未见中共媒体有一点报导。

文章指出,这次北京日报报导的石家庄法轮功学员李晓英,过去被非法关押于石家庄二监狱遭受迫害的真实它们不报导,被勒索上万元不报导,被非法监禁的期限已满监狱仍不放人不报导,被非法送河北省所谓的法制教育中心(洗脑班)强行非法洗脑不报导,石家庄二监不准因迫害导致身体状况不好的法轮功学员保外就医也不报导,却抛出了曾、罗等中共党徒为配合新一轮大抓捕而上演的烧人悲剧。

文章称,中共媒体这种选择性的报导和不报导之间,极其鲜明的体现了中共如狼似虎的吃人本性,它的报导是为了害人,它的不报导更是为了使其能够为所欲为的害人。
(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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