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院:国泰取病历没违私隐条例

【大纪元8月29日讯】(大纪元综合报导)高等法院昨日裁定,国泰航空公司要求经常放病假的机舱服务员提交病历,并没有违反私隐条例,要求私隐专员公署重新考虑个案。私隐专员公署对裁决表示失望,表示会考虑法理依据及公众利益等因素,决定是否上诉。

国泰航空由2005年起,要求经常放病假的员工,提交过往一年病历纪录,否则会被纪律处分。工会向私隐专员公署投诉,公署认为国泰违反《个人资料(私隐)条例》,要求国泰取消政策及销毁已收集的资料。国泰向高等法院寻求司法覆核。

高院昨日作出书面判决,裁定国泰胜诉,认为国泰没有侵犯员工的个人私隐。

判词指出,国泰内部条文规定,公司有权及在有必要的情况下,取得员工病历纪录,若员工反对,会面对纪律处分。判词又指出,公司有必要取得员工的病历,以免对公司构成危险,不认同国泰违反私隐条例,只是处分的字眼太率直,并非不公平,所以判国泰胜诉。

个人资料私隐专员吴斌表示,对高院就国泰航空司法覆核判决感到失望。他说,将考虑法律理据、公众利益、资源运用及政府是否愿提供额外资源等因素,作出是否上诉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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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东时间: 2008-08-28 19:21:54 PM  【万年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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